2013年10月25日 星期五

愛的意義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一個人對愛的理解和參悟,以及對愛的能力的提高,愛的技巧的把握,是必然要經歷一個過程的。這個過程伴隨思考和苦痛,伴隨實踐和苦痛,伴隨快樂和苦痛,伴隨選擇和苦痛。為什麼總是有苦痛相伴?是的,我永遠相信成長不可能是輕舞飛揚、意氣風發的,真正的成長必然有血淚相伴。

  很多時候我無法從某個細微的小事件去判斷這是不是愛,但愛的確又是從細節中透露出來的。我們應該保留從細微處觀察和評判的技巧,但若僅僅以為這就能百分百判斷愛或者不是愛,那就太無知了。


  愛的內涵太廣,年輕時候,愛就是愛慕和激情,稍長,愛就是理解和相伴,再長,愛則是克制和釋然,再之後,愛是懂得和由它,更往虛無的層次說,愛是共同創造和透析世事。經歷這樣一個逐漸高階的過程後,你會發現,愛又回到了平地,那就是在虛懷若穀的心境下,能夠共同品析和創造微小的快樂,體驗微小的幸福感,保持距離卻又愛得深沉。但不是每個人都能幸運地體味和經驗愛的各種層次,多數人終其一生都只在淺表的愛的層次裡打滾,並糾纏不清,痛苦不堪。如果一份愛,沒有讓你認識到自我,沒有讓你變得更好,那麼這並不是一份好的愛。


  我不是刻意美化和崇高化所謂的愛,並不是故弄玄虛創造一種並不存在的所謂的愛。愛,必然夾雜私欲和黑暗,這不僅在於男女的情愛,即便是有親緣關係的父母子女之愛,也不逃此理。


  每個人對愛的模式理解不同,多數人會認為,愛就是遷就,遷就就是愛。愛等於縱容,縱容就是愛。也許,愛你的人會遷就你,會縱容你,但如果你希望對方一直這樣對你,而之後有所變化便代表他不再愛你,那麼,只是因為你太過貪婪。


  若不能平等,則無真正意義上的愛。



沒有留言:

張貼留言